全国“专车第一案”4月15日开庭
行政庭庭长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
2015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3月19日讯(记者 宋立山 见习记者 刘飞跃 通讯员 迟忱) 全国专车第一案将在下月开庭!19日,济南市市中法院发布消息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超诉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处罚一案。开庭时间定于2015年4月15日上午9时。
  鉴于本案受到广泛社会关注,市中法院高度重视,由行政庭庭长陈卫东亲自担任审判长,由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副庭长俞春晖担任审判员,同时吸收人民陪审员周庆华参与审理。
  18日,市中法院刚刚宣布,该院依法受理这起全国首例因提供专车服务受到行政处罚案。
  据介绍,原告陈超诉称,其因使用专车软件提供专车服务,被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两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原告不服,认为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处罚主体错误、认定事实错误、执法程序违法和适用法律错误,遂向市中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中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陈超的起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依法予以立案。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