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物业专项整治活动
重点整治侵犯业主权益行为等
2015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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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3月19日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赵华丽) 19日,记者从聊城市住建委了解到,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聊城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2015年,市住建委将集中开展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年活动。
  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的内容主要包括:市场行为不规范、侵犯业主合法权益、服务不到位及机构管理不规范四大问题。其中,对于侵犯业主合法权益问题的整治重点包括: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及物业服务用房用途,非法占有公共部位的经营收益;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未按照装饰装修服务协议规定及时向业主退还装修保障金;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材料等行为。开发商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未按照规定履行保修期内保修义务的;挤占、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行为。
  对于市民关注的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要求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未按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物业收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等;未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对小区内私搭乱建、侵占绿地等行为未制止且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等。
  目前,该整治已进入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10月20日为整治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1月5日为活动总结阶段。其中整治验收阶段,市城区范围内包括东昌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由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会同东昌府区住建局和园区住房办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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