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头故意不给钱?原是工程不达标!
2015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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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刘腾腾 通讯员 朱海生) 承包工程后没有按设计标准施工,被工头按照合同扣除了工钱,但承包工程的男子却不甘心,爬到工地27楼平台扬言要跳楼,不仅没要回钱还险些被行政拘留。
  19日早上8点多钟,兴隆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环湾大道某小区工地有人爬到楼顶要轻生,民警随即赶到现场。据报警工人讲,早上他们到27楼楼顶干活时,发现顶楼平台上有名男青年正在抽烟。见到有人来,这名男青年突然爬上平台边缘矮墙,两脚悬空坐了下来。工人们都惊呆了,赶紧打电话报警。
  民警和工地负责人到楼顶平台见到了这名男青年。男青年自称姓李,江苏人,几个月前曾跟着一个姓魏的工头干活,工程结束后,魏某拖欠了一万多元工钱不给。经过多番打听,得知魏某在这处工地干活,于是赶来要钱。
  工地负责人核实后,马上将魏某叫来解决问题。魏某告诉民警,李某确实从他手中承包了部分工程,但李某负责的工段没有按照设计标准施工,验收时造成很大麻烦,于是他按照合同规定扣除了李某部分工钱,但李某一直追着讨要。在民警劝说下,魏某拨打了双方中间人的电话,由中间人劝说李某。
  看李某有些犹豫不决,民警继续劝说。大约十几分钟后,李某从平台边缘爬了回来,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鉴于工地施工方不予追究,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李某也说以后不会再用这种方法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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