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两名进山吸烟男子
2015年03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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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0日讯(记者 李大鹏 通讯员 高飞 杜玉超) 3月27日中午,海阳籍两男子于某、孙某私带打火机、香烟等火种进入西口山上游玩,为躲避林区路口防火检查站检查,两人从一条小路进入山林。进山后,两人在林区吸烟并将未熄灭的烟蒂扔在草丛中,被护林员及时发现并报警。接警后,芝罘公安分局民警将涉案人员于某、孙某抓获。目前,涉案人员于某、孙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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