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中院给人民陪审员“安家”
为陪审员参审案件、交流工作等提供便利
2015年04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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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中院审判楼的陪审员办公室。
     本报4月2日讯(通讯员 方月伦 李静 记者 王领娣) 2日,5位人民陪审员代表走进位于滨州中院审判楼的陪审员办公室,参观自己的“新家”,并就今年的参审工作进行了座谈。
  人民陪审员杨爱华激动地说:“没想到中院这么重视我们陪审员的工作,本来中院的办公用房挺紧张,但仍腾出一间屋来,给我们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人民陪审员黄志新深有感触地说:“设立陪审员办公室,为我们参审案件、交流工作等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各位陪审员纷纷表示,要珍惜机遇,积极参审,当好“编外法官”。
  全市法院共有532名人民陪审员,近年来,滨州中院站在司法民主的高度,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在成功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后,中院更加陪审员业务能力培养。
  2014年滨州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中院组织全市230名新当选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对陪审员履职在经济上给予保障,还加强了陪审员业绩考核,去年全市基层法院陪审率达83.7%。在《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中院决定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明确要求中院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不低于30%,进一步拓宽参审案件范围,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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