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皮”及其“折扣”
2015年04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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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曹一
   □丁辉
  都怪我平时没有读报习惯,若不是这回路经兴化,我竟然不知道这个老家省份治下的小城,早已获颁“小说之乡”称号。文学与文化的“牛皮”又在吹响,且震天动地。
  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此种现象在如今这个时代本该属“可以容忍”的范围,可这“台”也搭得太脆弱了些。“有一个‘茅奖’获得者和多个‘茅奖’提名者是兴化籍人”可以作为授予“小说之乡”的理由吗?文学作为精神产品,最终价值尤赖于历史与时间的检验。即使“茅奖”可以奉为圭臬,轻率地给一个地方挂“小说之乡”的“招牌”,用鲁迅的话说,“总难免让人侧着头想一想”。文学不是农副产品,不是特产小吃,不去凑那些俗世的“热闹”从而与世俗利益和流行风尚保持距离,本该是文学与文人看重自己的一种方式。
  在人文学者看来,一个基本的事实是,中国古代文人重事功而轻虚文。说数千年灿烂的文学与文化大多是历代文人的“无意插柳”或嫌夸张,却最起码也是一定程度上的真实。如今真的不同了。文学、文化有了“独立自足”的地位;靠文学、文化不仅可以“混饭”,甚至可以邀名、固宠、居官、致富。曹丕当年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只是说说而已,不意在21世纪竟成现实,然而其实可怜得很。我们拿不出足可和古人抗衡的文学、文化产品,文学、文化上的“有心栽花”催生的并不是文学和文化的杰作,而只是文人的自恋和文学与文化的“牛皮”!
  其实,兴化的“小说之乡”既不空前也不会绝后。苏北阜宁这个以出产麻油大糕知名的小县不叫“麻油大糕之乡”,而是2007年由中国散文学会授予“中国散文之乡”!查网络得知,早在2002年,贵州开阳由中国散文诗学会授予“中国散文诗之乡”称号;2010年,中国散文学会再度授予安徽省肥东县“中国散文之乡”称号;同年,河北行唐又被授予“中国纪实散文之乡”。
  此番到兴化“捧场”的自然少不了文学批评家,其中竟不乏我素所尊敬者。文学批评家的身份也可以拿来“变现”,不知是文学的“福音”,还是文学的悲哀!出卖职业操守如今已毫不奇怪,只是文学批评家的职业操守出卖得也忒廉价了些,因为据我了解,此类活动的“出场费”至多也不会超过5000元!
  记得2007年江苏阜宁获颁“散文之乡”称号的时候,笔者特撰《去阜宁赶集》(刊《文学自由谈》2007年第4期)予以批评,文章末尾有一段话,不想竟一语成谶:“原来只知道有‘泡沫经济’一说,现在知道了:文学也是可以制造泡沫的。既然已经有了‘散文之乡’,所谓‘前例既开,欲罢不能’,可以想见,在不久的将来,‘小说之乡’、‘诗歌之乡’等等必会应运而生,只是当这些‘之乡’还没有最后拍板之前,又会有多少金钱和权力的角逐在暗中进行,又会有多少文学之外的关系在暗中运作,就只有鬼才会知道了。”
  鲁迅先生当年针对文学上的“牛皮”,写过《文学上的“折扣”》一文。对于“什么什么之乡”此类的文学“牛皮”,公众必须擦亮双眼,用鲁迅先生的话说,“恰如钱店伙计的看见钞票一般,知道什么是通行的,什么是该打折扣的,什么是废票,简直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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