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国税税收优惠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2015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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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4月13日讯(记者 王茂林 韩笑) 记者从济南市国税局获悉,2014年以来,济南国税累计落实“营改增”、出口退(免)税、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等各项税收优惠116.8亿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济南市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给小微企业送来了看得见的实惠。例如,对于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同时对这部分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减负”,税收优惠政策让小微企业的担子轻了,山东海源泰和电气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刘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公司2014年实现利润89901.56元,按照以往25%的税率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2475.39元。好消息是,2014年公司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了,计算下来,实际缴纳所得税只有8990.16元,减免税款13485.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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