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工伤索赔难题还需权益保障给力
2015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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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亮
  2014年6月份,杨玉明、杨玉满兄弟俩在所工作的枣庄市金正矿业有限公司采矿现场摔伤,导致两人落下残疾。据弟弟杨玉满介绍,两人皆有公司给办理的保险,但是至今两人也没有见到理赔金,而怎么申请保险公司赔付,也让两兄弟犯了难。(《齐鲁晚报》4月10日报道)
  杨玉明、杨玉满兄弟俩因工致残这么长时间,始终没有享受政策,不能不说有关企业对职工的权益保障存在缺失。如今,这一情况经媒体报道、引发关注,相信事情会得到妥善解决。可问题是,谁该为两兄弟近一年的苦苦等待来埋单?在其他企业单位,还有没有像两兄弟这样,为了解决工伤问题、维护自身权益而心酸无奈的?
  就事论事,保险理赔需要提供较多材料、履行一定手续,但这不应成为事情不推不动、久拖不决的理由。更重要的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杨玉明、杨玉满兄弟俩如果经鉴定为工伤致残,就有权利要求公司采取调换岗位等方式继续留用、维持生计。而且,在保险赔偿迟迟不到位的情况下,当事人也有权要求公司先行赔付和补偿,进一步解决医疗、生活等方面的难题。可杨玉明、杨玉满兄弟俩对此并不了解,未曾进行工伤鉴定、也未主张任何补偿。
  透过这件事,我们看到了部分劳动者法规知识的缺乏,也看到了企业守法意识、责任意识的薄弱。要解决这些问题,避免类似事件反复发生,就需要权益保障给力,需要有关部门走进企业、走近一线职工,认真扎实地做好工伤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更多职工明白自己的权利,也倒逼相关企业切实拿出态度、落实措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对于类似事件,要少一些自下而上地关注和呼唤,多一些自上而下地摸排和解决,持续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严肃处理相关问题企业,必要时应积极引导当事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健康权益,做到以现实生动的维权案例启示职工、警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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