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摔倒怨他人民警迅速来调解
2015年04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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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0日讯(记者 孙菲 通讯员 谭曙光 李晓彤) 4月14日上午,博兴县公安局陈户派出所成功调解了一起纠纷。
  4月14日上午10时许,博兴县陈户镇某村的刘某(女,32岁)从超市买完东西出门时,脚下一滑摔倒在地,购买的物品也散落一地。气急的刘某责怪清洁员王某(女,53岁)拖地弄湿了地面,王某反驳说拖地保洁是自己的责任,怪刘某走路不长眼。刘某听后更加恼怒,于是双方开始争执,接着互相厮打起来。
  博兴县公安局陈户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民警首先对刘某无理责骂其他人进行批评教育,然后对超市没有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识进行批评指正。鉴于刘某摔倒并无大碍,民警本着和谐共处的原则,通过讲法律、说人情对双方进行劝导说服,引导双方互相尊重、相互谅解。
  经过民警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互相道歉、握手言和,一起纠纷才得以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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