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城区评选第五届美德少年
2015年04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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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1日讯(记者 程凌润) 记者从莱城区教育局获悉,第五届莱城区“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启动,活动将评选表彰30名美德少年。
  此活动旨在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弘扬尊老爱幼、诚实守信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选树少年儿童身边的道德榜样,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据介绍,评选“美德少年”的基本标准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雷锋精神,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同龄人和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在引领未成年人文明风尚中产生较大影响。具体要求有: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奉献爱心;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主动参加社会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有社会责任感。同时,自强自立要求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身处逆境、困境,但不屈服,不言弃,以乐观的人生态度去迎接种种挑战;热爱劳动,热爱祖国,努力向上。
  据了解,年龄6至14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6月1日)的中小学生,具有以上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全区各学校的“美德少年”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的情况说明材料和推荐人选汇总表,须经所在学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由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由区教育局教育科于4月24日前报区评选活动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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