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起济南每方水最低4.2元
居民用水价格分三档,第一档年用水量不超144方
2015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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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4月27日讯(记者 刘雅菲 孟敏 蒋龙龙) 27日,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获悉,济南市将自5月1日起对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制度,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4.2元。第二阶梯用水量144-288(含)立方米,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5.6元;第三阶梯用水量为288立方米以上,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9.8元。济南市物价局和市政公用局将在“五一”前,公布阶梯水价的具体实施细则。
  根据最终确定的阶梯水价方案,实施范围为济南市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目前济南一户一表约为65万户左右),居民用户按年度用水量计算,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逐档递增,按档计收。详细情况为: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44(含)立方米,即平均到每个月为12方水,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4.2元(基本水价2.8元、污水处理费1元、水资源费0.4元);第二阶梯用水量144-288(含)立方米,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5.6元(基本水价4.2元、污水处理费1元、水资源费0.4元);第三阶梯用水量为288立方米以上,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9.8元(基本水价8.4元、污水处理费1元、水资源费0.4元)。
  阶梯水价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由于2015年已经过了4个月份,2015年的阶梯用水量按实际8个月的用水量计算,即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96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水量96至192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水量为192立方米以上。
  目前,济南市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3.15元,其中,基本水价为1.85元,污水处理费0.90元,水资源费0.40元。实施阶梯水价后,最低档用水的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价格都有所提高,其中基本水价上涨了0.95元,污水处理费上涨了0.10元。
  根据此前物价局解释,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是提升污水治理能力、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的要求,调整基本水价则是由于供水企业亏损巨大,提高基本水价有利于减轻供水企业供水成本上升压力、促进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记者还从济南市物价局获悉,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政公用局、济南水务集团将在“五一”前公布济南阶梯水价的实施细则和相关办法。济南水务集团正在紧张准备调价工作,并将在“五一”后开展大规模抄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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