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收入涨了,经营收入下降
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8%
2015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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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王琳 通讯员 赵秀华)27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了解到,2015年一季度,潍坊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37元,居全省第七位,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同比增长9.8%;人均消费支出4111元,同比增长14.8%,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消费支出保持较快增长。
  一季度居民可支配收入构成及增长情况,以城乡区分,一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02元,同比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59元,同比增长10.4%,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1.9个百分点。从可支配收入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增长10.4%。据统计,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663元,同比增长10.4%,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4.4%,拉动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6个百分点,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4818元,同比增长7.8%;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2368元,同比增长13.7%。
  虽然工资收入升高了,但是经营净收入却下降了。据统计,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508元,同比下降2.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2.4%,是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其中,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1318元,同比下降2.4%;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1722元,同比下降1.7%。此外,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742元,同比增长25.5%。其中,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1125元,同比增长12.8%;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313元,与去年同期比翻了一番。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824元,同比增长20.6%。其中,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1241元,同比增长21.7%;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356元,同比增长10.7%。
  此外,一季度消费支出构成及增长情况为,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111元,同比增长14.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936元,同比增长11.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85元,同比增长18.6%。从构成看,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交通通信等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部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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