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黑户成为历史
2015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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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陶民警将“丢失”32年的户口送到了张仁英手上。
  本报记者 赵念东    

  2014年10月19日,我接到一个采访任务:定陶一50多岁女子张仁英在黑户32年后终于办出了自己的户口。说实话,当时我并没有感觉到,黑户对于一个人来说究竟有多么大的影响。
  10月21日上午,我跟随定陶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拿着张仁英的户口本来到其家中。在县滨河街道办事处孔莲坑村一处普通农家院里,51岁的张仁英正在照看着自己的孙子,孙子的活泼好动让张仁英脸上溢满笑意。看到自己的户口本后,张仁英眼含热泪,很是激动。这一天,她足足已等了32年。
  在后来的采访中,我才了解到,当年,19岁的张仁英自四川老家外出打工,因患有精神障碍,后来流落到定陶县滨河街道办事处孔莲坑村,并与本村村民结婚生子。由于张仁英没有身份证,也记不起家乡的详细地址,32年来,她一直充当着“黑户”角色。
  在这黑户的32年中,张仁英尝到了太多人没有体验过的苦楚。没有户口和身份证,无法领取结婚证;买火车票看打工的儿子遭拒;无法参加新农合,医药费成为老大难;没有户口,也将无法享受到村中同等老人应享受到国家对于老人的救济、补助……其中更重要的就是他人对自己的认同感。
  张仁英因黑户所遭遇的苦楚,子女都看在眼中,记在心里。一直以来,子女也都在为母亲的户口办理而奔波,但是因为张仁英没有一代身份证以及无法提供原来户籍而无法办理,所以此事一直耽搁。
  幸运的是,2014年2月15日,山东省公安厅向各地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今后,《出生医学证明》是办理出生人口户口登记的法定证件,无需村(居)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落户介绍信。按新办法所强调,依法申报出生登记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特别是对未婚生育、计划外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绝不允许随意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绝不允许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甚至拒绝受理,绝不允许造成“黑人、黑户”。
  时隔32年后,得益于落户新政的实施,张仁英终于等来了属于自己的那张纸。
  在这篇报道中,我同样体会到了因为没有户口,张仁英所遭遇的一切,也让我在以后的采访中有了一种认识:静下心来,体味当事人所思所想,写出的新闻才更有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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