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红头文件”宜摒弃个案考量
2015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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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博皓

  近日最高法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法院可直接认定“红头文件”是否合法。(4月28日《新京报》)
  按照之前的规定,行政诉讼的范围只是局限在“具体行政行为”,而与“红头文件”相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不在其中。如今的“红头文件”可以被法院认定合法与否,无疑是一个亮点。只不过,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来看,当前对于“红头文件”的审查,还只是局限于个案中的考量,缺乏对公益诉讼的法律支持。
  通常而言,一纸“红头文件”,往往会衍生大量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此之下,公民个人在提起行政诉讼时,提出审查“红头文件”合法性虽属个人事项,实则与很多人的利益相关。频繁审查某个“红头文件”,其实无形中浪费了诉讼资源,增加了公民诉累,更让法官背负了沉重的压力。
  面对这种现象,就需要摒弃个案视角,将“红头文件”的审查结果,当作类似个案的参照标准。这就类似于环境保护诉讼中的公益属性,在个案中照顾更多人的利益。那么,这就需要从法律制度层面上,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为“红头文件”审查纳入公益诉讼范畴找到法律层面的支撑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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