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单位明确门前责任区
2015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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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8日讯(记者 刘雅菲) 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了临街单位的门前市容环境责任,临街单位如果拒不履行门前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将被曝光和通报。
  济南将明确“路长”在临街单位门前市容环境管理中应履行的责任,将临街各类在建工程、批发市场、便民市场、早(夜)市及学校、医院、公园、广场、车站等场所、单位门前市容环境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加强督促协调和检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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