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欠维权难?来这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市劳动争议法援站成立
2015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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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8日讯(见习记者 周国芳 实习生 马晓硕) 28日,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成立,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免费法律援助了。
  工作站服务窗口设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厅,在提供法律咨询的同时,参与协商、调解,帮助提起仲裁的劳动者按照仲裁机构的要求代写申请书,引导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
  那么,劳动者遇到什么劳动争议可以到工作站咨询呢?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介绍,在援助范围上,重点服务劳动争议多发、职工权益易受损害的行业领域,重点援助维权能力较弱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群体,重点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工伤赔偿等涉及职工基本生存权益的劳动争议。
  对于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可以向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一般来说,劳动者会遇到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静介绍。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具体为济南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经济困难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县(市)区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7倍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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