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单位创建标准发布
2015年04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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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9日讯(记者 王乐伟 通讯员 李敏) 28日,记者了解到,德州市进一步推动全市控烟工作全面展开,重点面向尚未创建成为无烟单位的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发布了无烟单位创建标准。
  创建活动启动之初,德州市结合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的不同工作特点,分别制定了明确的无烟单位创建标准和考核评估标准。根据标准,德州市无烟机关需要所有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建筑物入口处有明显的进入无烟场所的标识,楼内场所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无烟具,有条件的单位室外可设吸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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