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
男子砸车、打警察
2015年04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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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4月29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王群) 菏泽一男子醉酒后不但无故将别人的车玻璃砸坏,还将前来执法的民警打伤。近日,经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男子因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获刑一年半。
  2013年8月11日下午,市民宋某和朋友开车来到开发区岳程办事处一村民家里购买物品,到达地方后,宋某等人将车停在该村民门楼下,便进到院子里协商购买物品事宜。双方还没有协商完就听见门外有人叫喊,宋某等人来到门口后看见汽车被一个光背男子拍打。该男子还叫喊索烟,否则就砸车。这时,宋某等人将烟递给他后就没有再理会,谁知醉酒男子仍在继续怕打车子。无奈之下,宋某等人只好报警。待民警赶到时,车子的前挡风玻璃和天窗已被这名醉酒男子砸坏,民警的到来不但没有让醉酒男子收敛,反而遭到醉酒男子的辱骂,这名男子还用砖块砸向前来执行公务的民警,致使一位民警右前臂受伤。
  据醉酒男子程某交代,由于案发前醉酒,自己做过的事情已经完全不记得了。虽然如此,程某仍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该案经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任意毁损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575元,情节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其以暴力阻碍处警的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程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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