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5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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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清区2015年度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已于5月份开始,至8月30日结束。认证期内未进行认证人员,将暂停发放养老待遇。
  本年度认证人员包括长清区所有纳入统筹发放的企业遗属和非济南户籍企业退休人员。长清区人社局已将《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协助认证表》邮寄给本人,请需认证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协助认证表》到长清区人社综合服务大厅或街镇人社中心就近进行认证。居住在济南市行政区外的需认证人员,可在现居住地保险经办机构或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咨询电话:66580706。
     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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