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上咋建起房子
国土部门:属违章建筑,应依法拆掉
2015年05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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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在耕地上建好的房屋。   见习记者 孙业文 摄
     本报5月20日讯(见习记者 孙业文) 近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经十路与凤山路交叉路口的西北面原先是刘智远村的一大片耕地,现在却被村民违章建起了房屋。国土部门称,在耕地上私搭乱建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应依法拆除。 
  19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现场,发现在通往刘智远村小路的两侧耕地上建满了房屋,大多数房屋都是用简易的蓝色铁皮搭建而成,有的则是用砖砌成。房屋南北绵延有1000多米长,有不少房屋里面已经住上了人,有些则被改建成了厂子。
  “耕地应该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个人应该没有权利在上面盖屋子。”李先生说,耕地主要是用来种庄稼或者果树,要想改变其用途应该有政府的审批手续才行。“村民如果随随便便就能在耕地上建房子,那不就乱套了吗?”他说。
  历下区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2014年年底,国土局曾联合城管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对凤山路两侧的违章建筑进行了集中拆除,拆除总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市民反映的情况可能是现在有些村民在偷偷重建。
  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就变更耕地的使用用途,在耕地上私搭乱建属于违法行为,按照相关的规定对于地上的违章建筑应依法拆除。“马上就派人过去实地勘察,如果市民举报情况属实,国土局会联合相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依法拆除耕地上的违章建筑。”工作人员称,下一步他们也将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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