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对使用违规校车开出最大额罚单
1万元!重磅罚单开向“黑校车”
2015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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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检查违规校车。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张帅) 18日上午,伴随着平安某幼儿园负责人袁某将1万元罚单的缴纳证明提供给长清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备受公众舆论关注的“5·13”长清平安黑校车违规事件最终尘埃落定,长清交警对幼儿园负责人使用违规校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
  据记者了解,长清交警通过对事件责任方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牌照为鲁AW7×××的“黑校车”驾驶员冷某(男,长清平安人)集中接送学生并超员20%以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对该幼儿园负责人袁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据介绍,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校车管理条例》颁布后,长清区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出的最大额罚单,对其他“黑校车”违法行为将起到震慑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七章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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