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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案件法官频受当事人“攻击”
为解决纠纷,法官多采取容忍态度
2015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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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办案法官往往受到案件当事人在人身及名誉上的攻击。为了帮助当事人双方解决纠纷,法官们往往采取容忍态度。
  2014年冬天,高新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中的一名当事人因不满法官的审理,竟在一楼大厅内大喊办案法官收取了对方的回扣。因该案涉案金额较高,按照该当事人所声称的回扣,办案法官能收到八九十万元。这种毫无证据的污蔑,令已经怀孕七个月的办案法官受了巨大的委屈。最终办案法官决定依法审理该案,并没有追究当事人对自己的名誉攻击。
  2015年初,该院在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时,一名当事人将提前20分钟签到的时间都算作加班,要求用人方给于加班费,这种请求未被法院认可。当事人不满判决,遂在法院附近散发“小字报”,称该案的女性办案法官与其有染,一起外出旅游并收受钱财。令已经有家事和孩子的办案法官受到了巨大侮辱。而当法院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时,该男子却不敢露面了。
  法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这种个人名誉的污蔑与攻击,一些案件的当事人还会给办案法官“下套”,在电话中称与法官认识,并且一起吃过饭甚至送过礼,如果法官在电话中说错了话,就可能成为对方的“证据”。
  而除了言语上的攻击,法官在办案的过程中有时还会受到人身威胁。2013年前后,一位法官在送达法院终审判决时,因当事人不满判决,突然拿出了砍刀,直接威胁办案人员的生命安全。
  记者了解到,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还受到过不少人身或名誉上的攻击,但为了能够尽快帮助当事人双方解决纠纷,法官们往往采取容忍的态度。有法官工作人员表示,随着我国法律不断完善、市民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法院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受到了更多的规范和监督,这对于法院的司法工作也是一件积极的好事。有部分人员认为法院会因此“畏首畏尾”,对办案法官个人的攻击还可以容忍,但想肆意阻拦法院依法执行公务,是不会得逞的,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报记者 张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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