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伪造签字挪用40万
四十多个农民工干了活却没拿到钱
2015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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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物业称房子超两年不予维修
 编读 
  本报5月19日C08版刊发“再添鱼刺路”,市民拨打热线2600000反映,搞不懂何为“鱼刺路”,希望在表述上更加通俗易懂。
  编辑回复:可变车道是在车道内侧划了多条斜线,看上去像鱼刺一样,故又被称为“鱼刺路”。新闻中用“鱼刺路”代替可变车道是为了表述更加形象,市民阅读也更易理解。此种说法,各大城市也都在使用。
  本报5月20日C01版刊发“有人担心被讹有人心里别扭,老人摔倒地几分钟没人扶”,市民拨打热线2600000质疑,路人没有去扶,而在现场记者也目睹了整个过程,眼睁睁看着老人自己爬起来,为何不去扶?
  编辑回复:面对险情记者到底是该拍照还是该救人,在新闻领域此话题争议了很多年,在那一瞬间到底坚持职业要求,还是偏向伦理道德都有各自的说法和道理。非常感谢读者对此事的关注,经询问,当时记者骑车远远看到一老人摔倒,犹豫后想放车前去搀扶,但老人突然自己站起,记者在远处拍了一张现场照片。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徐良) 近日,赵虎镇郭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称,辽宁强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将德州某工地的水电工程承包给了包工头王洪华,王洪华在德州召集了四十多个民工施工。这四十多个民工干了几个月的活,最终拿到手的只是王洪华打下的欠条。而辽宁强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称,已将民工工资交给王洪华,对于工资未发放到民工手中一事,公司承担监督不力的责任。最终王洪华称,工钱用于了购置建材,目前无钱还债。
  “我们干了好几个月的活,至今都没拿到工钱,包工头伪造了我们民工的签字,把钱支出来用作他用了。”工地上,郭女士拿着包工头伪造的签字,急出了汗,与其他四十多名民工一样,她痛心不已,一脸委屈,说着说着就要落泪。
  工地上聚集了近二十个民工,每人手里拿着一张欠条,有的欠一万,有的欠两万,加起来有四十多万。“事情到今天这个地步,第一怪我们自己,从开始拖欠工资那天起我们就不该给他干;第二,包工头没良心,伪造我们的签字,提前支取了工资;第三,建筑商没尽到监督义务,开给包工头工钱时,应该逐一电话核实。”其中一位民工说,他们最终选择来工地讨说法,实属无奈之举。
  在工地现场,记者见到了辽宁强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副总李先生,他告诉记者,该公司历来将工钱直接拨付至民工银行卡中,但前期包工头王洪华称,已垫付了民工工钱,并提供了一份全体民工的签字材料,这才将工钱给了王洪华。“我们会承担监督不力的责任。”工程副总李先生称。
  包工头王洪华称,对于建筑商支付的工钱,部分用于购买施工建材,部分发给了工人,但建筑商单方违背合同,不允许其继续接手工程,导致尾款无法要回,目前无法支付。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刘振 见习记者 李慧) 近日,家住市区雅苑小区的刘先生,一个星期前发现自己家卫生间屋顶漏水,与物业沟通得知是楼上邻居家水管漏水导致。物业与楼上张先生协商,让其为刘先生修补天花板,但张先生认为自己没有这个义务,修补天花板应由物业负责。三方一时协商未果陷入僵局。
  15日,刘先生下班回家,发现自己家卫生间天花板上有水滴集聚,他一开始以为是洗澡时水汽集聚,并未在意,但次日早上发现卫生间地面上积聚了一大滩水。刘先生害怕电路连电,赶紧将电闸关上,随后联系小区物业。而物业负责人说刘先生的房已经超过两年,而刘先生与物业签订的合同里,是房子超过两年物业不给予维修。
  随后,雅苑小区物业为刘先生联系了楼上的张先生,张先生承诺会将自己家漏水的水管修好,但是对于刘先生的损失,张先生认为他并没有赔偿的义务,应该由物业来负责。物业负责人杨先生提出,张先生的房同样超过两年,物业不给予维修。
  21日,记者在雅苑小区刘先生家看到,他的屋顶仍处于损坏状态,大约六平方米的卫生间天花板,木质吊顶已经被水泡得胀起,两块吊顶已经被拆下,拆下的吊顶上面赫然两个大洞。刘先生说,对于物业与楼上张先生两处都“不负责”的态度很无奈,“修好的话可能要换吊顶,得七八百块钱,为了这几百块钱也不好跟邻居撕破脸。”
  记者联系到了德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赵晓明,他解释说,出现这种情况,楼上的张先生应该负主要责任,物业不需要负责,如果张先生一直迟迟不肯赔偿或请人为刘先生维修,刘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张先生,“可以要求排除妨碍,停止侵害,并要求张先生赔偿损失。”
  据悉,目前刘先生仍与张先生协商,希望张先生能承担部分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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