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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2公里,商业用电价格差2毛

   文/片 本报记者 陈伟 见习记者 马芳         
  近日,商河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有事您说”反映,帝景城商业区内商业用电价格过高,一到夏天,稍大点的店铺每月仅电费一项开支,便达数千块,让业户们有些吃不消。而商业区业户用电都是从中润时代广场接过来的,对此中润时代广场物业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中润时代广场每月都会对商业区内的电费进行预先垫付,后依据电费总额及核算出的电损公摊,均摊到业户手中。商业用电价格高,主要是因为电损公摊较大。

业户反映:商业区内电价过高,青年路和帝景城差2毛
  5月28日,记者来到了帝景城商业区内李先生所在的店铺。李先生向记者出具了帝景城客户服务中心于5月22日向商业区内各商铺业户下发的电费缴费通知。记者看到,通知上显示的电费单价为1.04元/度。“前两个月没开空调,每月平均电费在400—500元,如今天气越来越热,一旦开空调,仅电费每月得一两千,真有些吃不消。”李先生告诉记者,每次交电费时,自己都不知道用了多少电,物业上让交多少就交多少,还不给开发票,只有一张简单的收款单。
  在商业区内经营一家餐馆的业户王女士则表示,商业区内的用电价格一直在变化,“一开始是每度电1.15元,结果业主们普遍反映电价太高,拒交电费,后来才调整了电价。之前一段时间的电价也有高有低,有时候一度电1.01元,有时候又是1.04元,我们也不知道电价怎么算的。”
  “我在青年路上还开了一家店,那家店的用电价格是8毛多一度,怎么这边这个店就是1块多?隔了2公里,价格涨了2毛多。”同是帝景城商业区业户的刘先生说,他也不知道这个电价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但是一个县城内商业用电价格不统一,让人感觉有点乱。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商中路上部分店铺的电费是按照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0.7988元/度,每月由供电公司直接收取。

供电公司:只负责抄总表,按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收费
  据了解,用电一般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居民生活用电,另一类是工商业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县供电公司提供的资料中,记者发现,之前一直在施行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是2008年6月调整后的,规定8:30—11:30,18:00—23:00为用电高峰时段,其中10:30—11:30、19:00—21:00两个时段为用电尖峰时段;每天23:00—次日7:00为用电低谷时段,其余时段则为平时段。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下浮动60%;尖峰时段电价则按基础电价上浮70%;平段执行基础电价,其中10千伏及以上企业用电价格为0.7838元/度,不满1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为0.7988元。目前,这一政策已经废止,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据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公司每月都会抄取帝景城商业区内的总表用电量,并严格按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收取电费。“因为帝景城商业区内的变压器、线路及户表等资产都不属于供电公司所有,因而我们只能抄总表电量,并根据用电总量及按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计算出的每月用电价格来收取电费。”县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
  该工作人员还向记者提供了2015年1月—5月份以来,县供电公司按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收取的帝景城商业区内的每月用电价格:1月份每度电0.9858元;2月份为0.9715元;3月份为0.9802元;4月份为0.979元;5月份为0.9639元。
  “我们根据抄的总表用电量,出具一个总的电费金额发票,至于帝景城商业区内的每位业户用了多少电,用电价格是多少,应交多少电费,这些都不归我们管,我们也没有权利去管。”

帝景城物业:只是第三方只能开具收款单
  为什么供电公司收取的商业区内每月用电价格低于一块钱,而物业上是按照1.04元/度的价格来向业户们收取电费呢?对此,记者找到了帝景城小区物业。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帝景城小区内普通居民的电费,物业是替供电公司代收的,但对于帝景城商业区内各业户的电费,虽然也是由物业上来收取,但并非代收关系。“帝景城商业区内的业户用电都是从中润时代广场接过来的,商业区内业户的用电价格,是中润时代广场根据供电公司给出的电费金额和总用电量计算出的。因为中润时代广场没有专门的部门来收取电费,就借助我们物业这个平台,让我们帮他们收取。我们只是第三方,属于无利润服务。”
  对于不少业主反映的到物业上交电费没有开发票这一问题,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供电公司是根据商业区内的总表用电量开具的总电费金额发票,物业也没有义务向商业区内的业户们提供发票,因而物业上只能给各业户开具收款单,即收取了多少电费。

中润时代广场物业部:电费预先垫付,电价高只因电损分摊大
  那么,为什么帝景城商业区内业户的用电价格是由中润时代广场来计算?对此,记者采访了中润时代广场物业部的王经理。
  “因为我们和商业区内的其他业户一样,也是租了帝景城的房子,但商业区内的业户用电都是从中润这边的变压器上接过去的,和我们是共用两台变压器,一块总电表。因为实行先交钱后用电的原则,只要商业区内有一家业户没交电费,商业区内就会全部停电,为了确保我们不断电,每月供电公司给我们开具电费发票后,都是由我们先进行垫付,之后开发商会让物业帮我们收取各业户的电费,最后再把收取的电费交给我们。”王经理介绍说。“商业区内的变压器所有权是归帝景城开发商的,我们没有权利去向商业区内的各业户收钱,只能由物业来收取。”
  据王经理介绍,中润时代广场每月都会与物业一同对商业区内的各分表进行抄表,后据抄见的各分表用电量之和与供电公司给出的总用电量进行比对,由此来核算电损是多少,并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计算各业户的电损分摊。“因为每月的电损量是不一样的,用电量越大,电损就越高,因而根据电损分摊核算出的每月用电价格也就不一样,有时是1.03元每度,有时就有可能是1.04元每度。电价之所以高,是因为其中包括了电损分摊。”在计算出用电价格后,物业就会根据该价格,并结合各业户的实际用电量进行电费收取。
  “我们也与开发商协商过,将中润与商业区内其他业户的用电分开,这样我们也不用每月去垫付电费,业户们用电出了什么问题也能得到及时解决,更加公开透明化。”王经理说,可能因为成本太高,开发商也一直没有给予答复。

分时电价将实行新政
  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多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以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记者日前从商河县供电公司得到最新消息,山东省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内容如下:
  一、缩短尖峰电价政策执行时间,由全年执行调整为在电力供需紧张的6-8月实施,尖峰时刻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70%执行。尖峰时段为10:30—11:30,19:00—21:00。
  二、将现行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下浮动60%恢复为50%。平时段按照基础电价执行。
  三、调整峰谷时段,高峰时段:8:30-11:30,16:00—21:00;低谷时段:23:00-7: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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