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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自家树卖掉别人的

     本报6月3日讯(记者 王晓霜 通讯员 郭海涛) 自己种植多年的杨树被别人连根拔走卖掉,经查竟是同村人所为。近日,惠民县李庄镇派出所破获一起将他人所养树木卖掉诈骗钱财案。
  5月18日上午,惠民县李庄派出所接到县局指挥中心调度室指令,李庄镇某村徐某甲报警称,有人将其种在村北的杨树偷走。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得知,徐某甲的3棵杨树被他人偷走,价值1000余元。民警随即走访附近群众,当日下午获得线索并找到嫌疑人——徐某甲同村同辈的徐某乙。
  经询问,徐某乙承认违法事实。原来,他为了赚点钱花,于5月17日找到淄博市做木材生意的李某,将徐某甲的杨树说成自己的树,并将树卖给了李某。
  徐某甲得知案件查实,坚决要求民警按盗窃处理嫌疑人。民警在安抚徐某甲的同时,就案件定性一事向所负责人及县局法制大队进行了请示,确定嫌疑人的行为是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属于诈骗,并不是盗窃。最终,依法决定给于徐某乙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案件处理完毕后,民警为了挽回徐某甲的损失,找到李某进行调解协商,李某按照市场价格赔偿了徐某甲的损失,徐某甲对民警的处理结果表示赞同。
  事后,李庄派出所组织民警对该案进行剖析。针对辖区内很多群众种树、类似案件发生的概率比较大且群众对此类案件性质认识不准确、一旦发案容易引起其他矛盾的问题,派出所立即分成4个工作小组,到种树群众较多的村庄进行相关法律和安全防范宣传,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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