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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考试期间莫食用隔夜饭

     本报6月3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韦夫芝 朱海升) 高考期间,正值夏季高温时段,微生物容易滋生繁殖导致食物腐败变质。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安全警示,不建议考生考试期间食用隔夜饭菜。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悬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有量化等级“笑脸”标识、就餐环境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最好在学校食堂就餐。考试期间居家饮食一定要注意生、熟分开,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且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畜禽肉、蛋、奶及水产品应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尽量不食用生食水产品。不建议考生考试期间食用隔夜饭菜。
  考生要注意科学饮食,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食用时令瓜果前要充分浸泡、洗净。就餐后如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并拨打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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