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信息申报
2015年06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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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公示企业信息,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据了解,济南市工商局自去年10月1日起,正式废除延续多年的年检验照制度,同时面向全市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推行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制度。办理年度报告的范围为在济南市各级工商机关登记的各类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对于各类市场来说,都是一个不大不小负担,特别是一些连锁企业,省去了门店年检时的时间和精力。而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后,企业无需再到工商部门提交书式资料,仅需登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并根据提示填写相应项目即可自行完成年度报告信息申报操作,便利性大大提高。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请务必于今年6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以免影响企业信用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更多详情请致电8887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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