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樱桃十大品牌”等你参评
本次活动设抽奖环节,将抽取一定数量的投票群众作为获奖者
2015年06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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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9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申俊立) 为促进烟台大樱桃产业品牌建设,做大做强“烟台大樱桃”品牌群体,烟台市农业局、烟台市大樱桃协会组织开展“烟台大樱桃十大品牌”评选活动。全市辖区内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拥有并使用注册商标企业均可参评。 
  记者从烟台市农业局了解到,“烟台大樱桃十大品牌”评选活动申报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同时产品有自己的注册商标,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有自己的标识,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
  “对于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之一,并在有效期内的,优先推荐。”工作人员说。  记者从“烟台大樱桃十大品牌申报表”上了解到,参评选项包括品牌质量评价、生产情况评价、销售情况评价、产品认可评价、品牌传播力评价等方面,具体细则中除了基地规模、主栽品种等基本生产情况外,还有是否使用烟台大樱桃区域品牌、市场认可度和口碑(问卷或网络投票)等选项。 
  工作人员表示,部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能申报。如近3年内,所报产品在县及县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的;申报主体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有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生长调节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范围,以及使用农业投入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记录的;申报主体有涉税违法行为或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都不得申报。 
  据介绍,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农业部门提报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合格的于6月20日之前推荐上报市农业局。
  市农业局将于25日前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初选出20个品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结合中介机构测评结果和消费者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评分、认定。对认定的“烟台大樱桃十大品牌”,由烟台市农业局、烟台市大樱桃协会联合颁证授牌,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 
  据了解,“烟台大樱桃十大品牌”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为调动、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此次评选工作,本次活动设抽奖环节,将抽取一定数量的投票群众作为获奖者,发放或邮寄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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