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任性驾驶人重点教育管理
2015年06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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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6月9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张晶) 9日,记者从聊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即日起,将对五类重点交通违法驾驶人安全管理实行新模式,五类开车任性的的驾驶人将纳入居住地派出所重点教育管理。
  聊城市交巡警支队负责人表示,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今后将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驾驶人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管理纳入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工作,治安、户政、交巡警、禁毒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一)一年内有酒后驾驶记录的;(二)三年内有吸毒记录的;(三)本计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且有单次记6分以上记录的;(四)本记分周期内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且有单次记6分以上记录的;(五)一年内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
  按照规定,市局禁毒支队每月向交巡警支队推送一次有吸毒记录的驾驶人数据,交巡警支队每月向县级交警大队推送一次违法驾驶人数据。县级交警大队依托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对象管理平台,及时将违法驾驶人信息以《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驾驶人教育管理通知书》形式推送至居住地派出所。
  居住地派出所应当在接到违法驾驶人信息后7日内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经核查在本辖区居住的严重违法驾驶人,逐人登记《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驾驶人教育管理登记表》,列入教育管理。对经核查不在本辖区居住的违法驾驶人,公安派出所应在3日内将违法驾驶人现居住地查实情况反馈至县级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核实后重新推送。公安派出所在调查核实完毕后应及时将《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驾驶人教育管理通知书》(回执)推送回县级公安机关交警大队。违法驾驶人列管周期为一年。
  公安派出所应在7日内与违法驾驶人签订《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社区民警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掌握其现实表现,开展教育管理。县级交警大队应结合“交管进社区”工作,负责每周向违法驾驶人发送教育提醒短信,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驾驶警示教育或集中教育培训。居住地派出所应根据对违法驾驶人的评估结论,及时解除列管或继续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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