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司机肇事逃逸被终身禁驾
无法再参加驾驶证考试,交警将监控其是否上路
2015年06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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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9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丁兆专) 日照交警日前公布禁驾司机黑名单。吴某强、刘某庆、厉某芹、丁某胜、李某涛等5名驾驶员因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
  为防止被终身禁驾人员再次开车上路,交警部门筑起两道防线:一是通过警用系统建立黑名单制度,使被终身禁驾者无法报名参加驾驶证考试;二是将被终身禁驾者的关联信息录入卡口系统,对其是否上路进行动态科技监控。
  据介绍,“终身禁驾”就是“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终身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
  二是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而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对逃逸人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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