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启动
2家律师事务所20名律师从事该项工作
2015年06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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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0日讯(记者 化玉军) 8日,日照市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对于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实行律师代理工作,为申诉人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此项工作有利于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申诉权利,进一步规范涉诉信访秩序,促进化解社会矛盾。  
  根据《日照市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实施办法》,律师代理申诉适用于以下案件: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再审后仍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案件;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再审后仍不服,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案件;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案件处理决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案件以及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申诉的其他案件。
  律师代理申诉,实行代理双方自愿原则。为方便律师履职,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分别设立了律师值班室,让律师与申诉人零距离、面对面交流。值班律师将为申诉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做好法律明释,服判息诉工作;与申诉人达成委托代理意向的,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代理申诉;协助符合条件的申诉人提处法律援助申请。
  值班律师可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瑕疵补正、化解纠纷、司法救助等书面建议,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申请查阅案件卷宗。目前,日照市已确定山东律苑、山东海洋2家律师事务所的20名律师从事代理申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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