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咋继承帮办律师解疑惑
2015年06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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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的李修渤律师、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郑德龙律师在现场为居民答疑解惑,一上午解答了六七件困难事、纠纷,其中有两件与财产继承有关。
  凤凰台的宋老先生前妻去世后又娶妻,他与前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子,并孕育三个儿女,虽然前妻过世,但前妻的母亲还健在,不过意识时而清晰时而糊涂。他想了解关于立遗嘱的问题。
  李律师解释,没有遗嘱等特殊情况下,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处理,宋老先生与前妻共有的房子,他们两人各拥有1/2,前妻去世后,前妻的1/2由宋老先生、前妻母亲和他们的三个孩子共同继承,即宋老先生继承1/2乘以1/5的房产,加上原来他拥有房产的1/2,也就是整个房子的6/10,宋老先生可以处置并通过遗嘱选择留给现任妻子或孩子。对于是否能处置岳母继承的部分。李律师称,除非宋老先生的岳母有清楚表达意思的能力,否则很难处理。如果他岳母去世,她继承的那部分应由她的其他儿女代为继承。
  本报记者 侯艳艳 张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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