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车牌,喝完酒上路
黄岛一司机被记24分,罚款3000元
2015年06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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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4日讯(记者 殷萍 通讯员 冯希军 杨慧) 喝了酒大胆在路上开车,车上挂的也不是原车的牌照,因车牌固封改动过露出马脚,结果被执勤的交警查获。13日,黄岛一司机薛因酒后驾车、挪用其他车辆号牌,驾照记24分,罚款3000元。 
  13日早上9点,黄岛交警大队在灵山湾路与琅琊台路路口进行酒后驾驶集中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3T的红色福克斯轿车固封螺丝有异样,便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司机开始只将车窗放下一半,询问什么事,当交警让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这名青年男子在驾驶室内摸索半天才掏出驾驶证,但没有出示行驶证,称这是借朋友的车,行驶证找不到。民警怀疑其车辆有问题,便让其下车接受询问,闻到薛某身上有酒气,便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61mg/100ml,为酒后驾车。 
  民警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辆号牌上的固封有人为改动过的痕迹,经查询,得知号牌鲁****3T系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所有,而这辆车为红色福克斯轿车,有非法挪用他人号牌的嫌疑。最后,薛某承认,车牌是朋友报废车辆上的,因为自己的车是外地牌照,他担心在黄岛开不方便,为躲避电子违法抓拍,便偷偷卸了朋友的号牌来用。民警从该车后备箱内找到了原车车牌。 
  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薛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因非法挪用他人号牌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合并处罚3000元罚款,驾驶证记24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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