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车被偷后又偷走别人车
五旬大妈“一时糊涂”成窃贼
2015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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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8日讯(记者 王帅) “前阵子我的电动车被人偷了,看到别人的车没锁,心里不甘,竟然犯起糊涂,偷走了别人的电动车。”在章丘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的心理疏导室里,一名女子悔恨不已,非常担心自己偷窃的事被家人知道。
  女子姓何,今年53岁,家住章丘市明水城区,自称一时糊涂成了窃贼。
  原来,前两天晚上近10点时,张先生骑着电动自行车来到自家在章丘市人民医院附近的水果摊帮忙收摊,为图方便,张先生没有上锁,直接拔了钥匙将电动车停放在了路边,然后便开始忙活着收拾东西。
  也就不过5分钟的功夫,张先生将一堆水果搬进附近小区的家中后,再返回路边时,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丢失的时间不久,窃贼肯定跑不了多远。张先生急忙借来一辆电动车,骑着车沿街寻找起来。
  没多远,张先生便发现,有一名女子正费劲地蹬着一辆电动车往东去,再仔细看,女子骑的车正是自己刚丢的那一辆。随即,张先生上前拦下了骑车女子,并报了警。
  在派出所,面对民警的询问,女子何某承认了自己偷窃电动车的事实。
  何某表示,老公在明水上班,自己没有职业,家中孩子已经工作,虽然日子过得不宽裕,但也其乐融融。当天晚上,何某因去老公单位帮忙,回家有些晚,路上看到张先生将电动车随便一放就走了。由于何某一直对前几天自己电动车被偷的事耿耿于怀,想着自己没有了电动车,进出不方便,而又不想再买一辆给家里加重负担,便心生歹念,决定“下手偷”。
  见没人注意,何某推走了路边的电动车,但由于没有钥匙,急于离开的她只能使劲地用脚蹬轮前行,没想到还没走多远就被受害人发现了。
  目前,何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我从来都没干过违法的事,当时可能是一时头昏,不知怎么就干出这样的傻事。”而被抓后,在接受民生警务平台民警的心理疏导中,何某一直念叨着,不知道怎么面对家人。对此,民生警务提醒,市民在自己遭遇损失后,要及时报警处理,并进行合理心理排解,切不可把自己的损失转嫁到他人身上,而实施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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