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一时冲动朋友大打出手
2015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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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8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张杰) 丁某和郑某既是好友,又是工友,一次酒后冲动互殴,郑某头部、手臂受伤,丁某赔了郑某1.7万元。 
  家住乳山的郑某和丁某同为一个公司的货车司机,因脾气相投,两人成为好友。13日晚,两人喝过酒后到丁某在前双岛村的住处,准备再喝一场。丁某年纪略长,借着酒劲“点评”了郑某近期的工作表现,郑某年轻气盛,当场反驳丁某,两人发生争吵。 
  丁某一时冲动,随手抡起酒瓶砸向郑某,郑某头部当场流血。两人并未消停,继续撕扯,郑某的手臂被碎酒瓶划伤。 
  初村边防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准备把郑某送往医院,郑某拒绝,要求立即处理丁某。见两人均醉酒且情绪激动,民警决定先送郑某去医院,次日调解。18日上午,郑某和丁某达成协议:丁某赔偿郑某1.7万元医药费和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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