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停路边,嫌犯送上门
花园路夜抢单身女的嫌犯被抓了
2015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监控显示嫌疑人抢走张女士的黑色提包。
     “这里不能停车!”一名男子从历下一邮局门口出来喊道,而正在守候的民警抬头一看,这名男子竟然就是他们要抓的持刀抢劫嫌疑人。该嫌疑人连续两天在洪家楼附近针对单身女子进行持刀抢劫。近日,历城警方通过监控发现嫌疑人驾驶的红色摩托车,从而确定并抓获该嫌疑人。

  文/片 本报记者 杜洪雷
实习生 王苏巍     
   
两名单身女子
被人持刀抢劫

  6月18日凌晨3时许,从外面玩完回家的王女士行走在花园路上,对于身后的一个身影毫无察觉。当王女士准备开门进入房间时,一名男子突然从后面用刀子顶住了她的腰部,并恐吓她将身上的钱交出。王女士原本想和歹徒周旋一会儿,结果该男子凶相毕露,威胁王女士如果不交出钱就伤害她。无奈之下,王女士从包里掏出400元现金给了该男子。随后,该男子迅速逃离现场。
  早上6时40分许,王女士向辖区的洪家楼派出所报警。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提取了有价值的痕迹物证。通过王女士的描述,警方掌握了嫌疑人的体型特征。
  6月19日凌晨4时40分许,市民张女士参加完聚会后回家,结果在其暂住地附近的楼道内被人勒住脖子。“当时一把刀放在我的脖子上,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张女士试图进行反抗,结果手臂被划伤。最后,该男子抢走了张女士的提包逃离现场。
  山大路派出所接到张女士的报警后,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察,发现除了张女士的血迹外,还有另外一人的血迹,判断该男子在抢劫时将自己割伤。在繁华的洪楼商圈附近连续两天发生针对单身女性的持刀抢劫案件,社会影响极坏。历城公安分局领导迅速抽调刑警大队、山大路派出所和洪家楼派出所精干力量对两起案件展开调查。
追踪红色摩托车
确定嫌疑人身份

  专案组民警调取了两个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发现实施抢劫的男子是同一人。“抢劫张女士的嫌疑人在抢走包之后,沿路朝北进入一个写字楼,在写字楼里面把包内的财物翻出来,将包扔在写字楼里面。”山大路派出所副所长王建平称,该男子非常狡猾,后来他沿着花园路向西逃窜,打了一辆出租车转了一圈又返回花园路,后来又换了一辆出租车来到山大北门,最后回到作案的小区驾驶一辆红色的踏板摩托车逃走。
  据洪家楼派出所民警李桂林称,该嫌疑人抢劫王女士之后,同样也是驾驶一辆红色的踏板摩托车逃离现场。民警沿着摩托车的行驶路线调取沿线监控,最终获取了较为清晰的视频图像,确定嫌疑人真实身份为李某(男,33岁,济南市市中区人),于2006年因涉嫌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3年4月刑满释放。
  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后,专案组民警立即部署警力在嫌疑人经常出没的历下区姚家南路进行蹲点守候。
民警路边停车
巧遇嫌疑人员

  2015年6月20日早6时许,王建平和抓捕组民警来到历下区某邮局门口,发现了一辆红色摩托车,于是把车停在了门口。王建平下车来到红色摩托车前进行查看,突然一名男子从邮局里面出来。“你们是干什么的,不知道这边不能停车吗?”该男子大声喊道。
  王建平抬头一看,不禁内心一惊,因为这名男子长相与他们正在寻找的李某极为相似。“这摩托车是谁的呀?”王建平随口一问。“这是我的。”男子回答道。“那就对了!”王建平示意车上的同事下车,上前将该男子控制住。经过询问,该男子正是李某。
  嫌犯李某有抢劫前科,曾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具有很强的反侦查经验,面对民警的讯问说一半留一半,避重就轻。审讯民警不急不躁,加大审查力度,适时出示证据,在强大的攻势面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去年出狱后,李某工作不顺利加之手头拮据,遂重操旧业。2015年6月18日、19日,李某连续两天在花园路沿线的开放式居民小区持刀抢劫单身女性。两起案件共抢劫苹果手机一部、现金五百余元,涉案总价值五千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