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孔孟之乡慈善奖”开评
即日起接受推荐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10日
2015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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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6月25日讯(记者 晋森 贾凌煜) 第二届“孔孟之乡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启动,即日起接受推荐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10日。本次表彰活动分为“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等5个奖项。
  第二届“孔孟之乡慈善奖”由济宁市政府表彰。其中“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全市评选20个,“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评选20名,“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评选10名,“慈善工作先进单位”评选10个,“优秀慈善工作者”评选15名。2009年以来,在济宁市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就的单位、个人,包括港、澳、台地区及海外企业、个人,均可报名参评。
  除应符合基本推荐条件外,“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累计捐赠到账额应在500万元(含物资折价)以上,参考企业资产规模、纳税情况等;“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累计捐赠到账额应在100万元(含物资折价)以上,参考个人资产规模、纳税情况等;“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以慈善行为和事迹的影响力和示范性等为考量指标;“优秀慈善工作者”应致力于推进慈善工作或在专业慈善机构中从事慈善工作3年以上;“慈善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对象主要包括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及有关慈善公益组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单位无违法违纪现象,在行风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效能评比等活动中表现优异。
  推荐通过填报推荐表的形式进行,有关表格可在济宁市民政局官网(www.jnmzj.gov.cn)、济宁慈善网(www.05374343.com)下载。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局责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表彰对象。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部门表彰对象。
  “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和“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的推荐候选对象需提供捐赠收据复印件。鼓励社会各界推荐和自荐,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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