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目录外收费有权拒绝缴纳
2015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菏泽6月25日讯(记者 陈晨) 25日,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菏泽市物价局与菏泽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文件,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国家与省级共批准28个部门,63个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服务价格,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收费目录清单包括《菏泽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菏泽市涉企服务价格目录清单》,对收费部门、收费项目以及政策依据都有明确规定。
  根据《菏泽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涵盖公安、交通、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等20个部门,涉及证照费、公证费、房屋登记费等46项收费项目。其中对于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国内植物检疫费等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在《菏泽市涉企服务价格目录清单》中,省级批准的收费涵盖规划、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8个部门,涉及产权交易收费、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消防安全评价费等17个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菏办发〔2013〕41号文件规定,该目录清单中的涉企服务价格项目,工业和现代服务企业、传统服务企业、房地产企业分别按不高于省定价格的50%、60%和70%执行。
  据了解,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经成为减轻群众负担、扶持实体经济、转变政府职能的结合点、发力点。根据要求,今后,菏泽市物价局、菏泽市财政局对目录清单发生变化会及时更新,进行动态管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