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告死亡的人回来还能要回自己的车吗?
2015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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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简介 李青素,山东宝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案件。
  
  【读者咨询】 丈夫因下落不明,被法院宣告死亡,妻子将丈夫所有的货车卖给我。后来丈夫回来,要求我返还他的货车。我该怎么办?
  【律师答疑】 本案中被宣告死亡的“丈夫”不能索回其已被合法出售的货车。根据《物权法》第23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你已经合法取得涉案车辆的所有权。
  《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本案中,你已经合法取得货车的所有权,被“宣告死亡”的丈夫不能向你索回货车所有权。本案中,如果“妻子”已经与他人建立婚姻关系,那么“被宣告死亡”的丈夫有权要求“妻子”给予适当的补偿。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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