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野兔收到的却是家兔
2015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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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5日讯(记者 王丽丽 通讯员 孙媛) 近日,惠民县何坊街道办事处的耿先生报警称,其在网上通过电话联系买了50只野兔,价值9000余元,结果发现卖家给发的是家兔。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5月18日,耿先生通过浏览网站广告,发现了济宁一“野兔卖家”。根据网站上的电话,耿先生在网上订了50只野兔,每只160元,总花费9000元,耿先生当即把货款全部打给了对方。
  5月20日,耿先生网上买的“野兔”被运到惠民汽车站。当耿先生去汽车站接货时,却发现是50只家兔,而不是野兔。正常普通家兔的价格为每公斤11元,一只家兔大约两三公斤,约二三十元,与野兔价格相差甚远。发现事情不对,耿先生再拨打对方的电话时,发现对方的手机已关机。
  在此,警方提醒,网络交易在提供了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由于双方不直接签订合同,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很难追究对方的责任。因此网络交易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切忌在没有查验货物的情况下把货款直接打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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