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造谣传谣者应“当头棒喝”
2015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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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利梅
  最近几天枣庄的社交网络圈里盛传有偷孩子的人跑到枣庄来了,而且版本不一,18日枣庄警方进行了辟谣,表示并未接到类似警情。希望广大网友不要轻信、轻传来源不明信息,同时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可疑情况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对于恶意制造、散布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警方将依法予以处理。(《齐鲁晚报》6月19日报道)
  制造谣言者固然可恨,不分青红皂白,但不加辨析就随意转发散布谣言的糊涂行为,也同样令人厌恶。当今,由于网络推波助澜的力量十分巨大,一些人妄图通过快速增加点击率达到一举成名,或者非法牟利的目的,不惜在网上大肆炮制和传播谣言。当然,其中也不乏因无所事事,闲得无聊的人,或者心怀不满试图报复社会,甚至其它不可告人目的的人,利用网络提供的便捷平台,生产并广布谣言。无论什么原因,什么人物,只要涉嫌违法,统统应在监管与制裁之列,决不能姑息。
  网络的传播,速度之快令人咋舌;这就无形中决定了谣言的杀伤力之大。像上述报道中“有人偷孩子”的谣言,因其流布之广而在市民心中造成的恐慌不言而喻。当然,谣言很快被公安机关破解掉了,目前市民的恐慌心理也得到了缓解。
  针对此种情况,笔者认为,对于政府职能部门来说,一要加强网络信息的监管与常态化执法能力,提升信息技术的运用能力,有效识别、追踪、屏蔽谣言的信息源,为执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争取到先机。二是要积极向市民宣传国家有关对制造、散布谣言者的惩罚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市民一些简单识别谣言的方式方法。一旦发现有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应立即行动,力争第一时间控制住谣言源头。严厉打击的同时,及时向市民辟谣,以免谣言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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