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广场舞该不该收电费
此举惹来市民不同看法
2015年07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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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2日讯(记者 刘振 见习记者 李慧) 近日,夏津县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夏津广场舞组织者开始向市民收取设备充电费用了,不知是否合理合法。通过调查发现,市民对广场舞收费意见不一,有的认为合情合理,有的认为收费不够规范。物价局工作人员称,市民可与组织者协商,或直接拒交,还可拨打12345解决问题。
  11日晚,记者来到夏津县银都商业广场看到,广场上有四组跳广场舞的市民,每组都有一套音响设备。通过询问得知,大多数跳广场舞的市民都被组织者收过电费,从去年10元涨到今年的20元,且夏津县每个广场上跳广场舞的市民几乎都缴纳过电费。
  对于跳广场舞需要交电费的事情,大多数市民表示可以支持和理解。市民张女士称,音响设备每天都需要充电,如果让组织者自己承担这几百块钱电费不太合理。而且有的组织者将设备带回家充电,有的组织者直接在广场附近的门市部充电,充一次给一次的钱。“组织人会告诉我们电费用了多少钱,挺公开的。”张女士说。
  还有一部分精打细算的市民犯起了嘀咕。市民刘女士说,电费使用情况不够明细,虽然组织者会告诉大家上缴的电费还剩多少钱,但市民无法获悉组织者的话是否真实。“要么来跳舞的就全收,要么就都不收,这样才公平,”刘女士称。
  12日,记者联系到夏津县物价局。夏津县物价局工作人员称,市民若对广场舞收电费的行为不满,可以与组织者协商,或者直接拒交。该工作人员认为:“广场舞征收电费的行为其实是一种小团体自发性的收费行为,属于间接收管理费。”无论是物价局还是城市管理执法局,都不在管理职责范围内。但如果市民认为这种收费行为不合理,可以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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