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湾大桥突发事件咋办?
青岛市政府正式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事件将分四个等级
2015年07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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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2日讯 (记者 官文涛) 为了有效预防胶州湾大桥突发事件,保障大桥通行安全,日前,市政府正式启动实施《青岛胶州湾大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等级。对于一次性死亡人数过30人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日前,市政府正式启动实施《青岛胶州湾大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称《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划定,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青岛胶州湾大桥突发事件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 (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个等级。
  根据《应急预案》,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一般突发事件(Ⅳ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较大突发事件(Ⅲ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针对因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桥墩撞击等事故灾难造成环境污染、交通中断(拥堵)、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公安部门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参与抢救伤员、转移警戒区内人员行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事故现场伤员医疗救治,协助做好现场有关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环保、海洋与渔业、海事等部门对事件周边环境监测,对事件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空气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处置措施。气象部门及时提供事件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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