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酮康唑伤肝被停售
其他剂型仍可放心使用
2015年07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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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开元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称,由于酮康唑(一种咪唑类广谱抗真菌药)口服制剂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即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使用。不过,含有酮康唑成分的外用软膏剂、洗剂,并不在此次禁令范围。14日,记者走访了枣庄市多家医院、诊所以及药房,发现市中区大型药店已经不再销售酮康唑口服制剂。一业内人士称,个别足部护理机构或许仍有存货。
软膏类产品仍有销售
  酮康唑口服制剂是咪唑类抗真菌感染药,在我国上市的有片剂和胶囊剂,主要用于念珠菌病、皮炎芽生菌病、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等系统性感染的治疗。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称,酮康唑口服制剂因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疗效,停止酮康唑口服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文号。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8月,这种药品就登上了CFDA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通报》中提到,自2004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12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酮康唑口服制剂病例报告1621例,涉及不良反应表现为2314例次。其中严重病例116例,两例患者死亡。在严重病例中有接近6成患者出现肝功能异常、肝损伤、肝炎、肝中毒等症状。
  14日,记者致电了枣庄市多家大型医院,枣庄市立医院、枣庄矿务局医院、枣庄市中医院等多家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已经不在使用酮康唑口服制剂了,因为这种药的副作用对人体危害很大,一般都不建议患者使用。当致电到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时,相关工作人员以不清楚、不知道为由拒绝接受采访。随后,记者走访了枣庄市中区的部分药房,绝大部分药房未发现酮康唑口服制剂,相关软膏类药品未在停用之列,因此软膏类产品仍有销售。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因酮康唑口服制剂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已经不让卖了,正规药店现在都没有卖的了,但是个别足部护理机构或许仍有存货。
全面停止销售,并召回28盒酮康唑胶囊
  记者从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已经开展涉事药品的监督检查活动,根据消息,市中区部分药店依然在柜销售酮康唑口服制剂,市局成立专门调查小组,立即行动,迅速查清辖区相关药品的存销情况,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配合做好召回工作。
  同时,密切关注问题药品的流通使用,下发文件《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酮康唑口服制剂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密切关注该药品流通使用情况,同时制定风险评估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截至目前,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08家,全市已全面停止销售使用酮康唑口服制剂,并协助召回南京白敬宇生产的酮康唑胶囊28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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酮康唑外用药还能否使用
  采访中,记者也发现,医院、药店虽然无酮康唑口服药售卖,但均有酮康唑软膏、洗剂等销售,用的人还挺多。酮康唑外用药还能否使用,也成为市民关注的另一大焦点。“酮康唑内服药都禁了,那外用药呢?”34岁的黄先生表示,目前正在使用酮康唑乳膏治疗脚癣,不知道会不会对身体造成危害。更有市民说,目前微信、微博热传,说“金达克宁”、“皮康王”等药因为含酮康唑不能再用了,也不知道真假。
  对此,皮肤科专家们多表示,酮康唑是皮肤科用药中比较常用的成分,很多常用药里都含这种成分,但也分为口服、软膏、洗剂等。此次叫停主要是针对酮康唑口服药,包括片剂、胶囊,外用药并不在范围内,市民不必过分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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