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专项检查定制式义齿
若违法生产、使用,市民可举报
2015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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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5日讯 (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刘传锋) 定制式义齿就是人们常说的“假牙”,在我国按第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生产定制式义齿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为进一步加强对定制式义齿产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定制式义齿产品行为,自7月份开始,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定制式义齿及齿科耗材的专项检查。
  据介绍,本次专项检查将覆盖全市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牙科诊所及门诊,重点检查采购和使用的定制式义齿是否从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购进,产品是否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使用的齿科耗材是否存在超过有效期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从目前的检查情况看,全市使用的定制式义齿大部分从济南、青岛、泰安的生产企业购进,各使用单位能提供供货方的资质及产品注册证复印件,产品来源较为规范,但仍存在个别医疗机构对购进的定制式义齿验收、使用等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截至目前,已检查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16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立案查处2家。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装戴定制式义齿时,应该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并确认医疗机构使用的定制式义齿为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
  如果发现有违法生产、使用定制式义齿的行为,请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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