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木马盗QQ,冒充主人“借钱”
两男子落网,一人被判刑,另一人日前被逮捕
2015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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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5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曲英杰) 2012年,广西人陆某甲、陆某乙用木马程序盗取小孟的QQ号及密码,用小孟的名义向孟母“借钱”,骗得3.96万余元。当年,陆某甲落网,因诈骗罪获刑。日前,陆某乙落网。  
  2012年2月22日,环翠区桥头镇的孙女士通过QQ与在日本留学的儿子“小孟”聊天,“小孟”。称有个同学的父亲病重,急需用钱,让孙女士汇50万日元给同学救急。
  孙女士原本想打电话跟儿子商量,但QQ上“小孟”却称洗衣服时不慎把手机掉水里了。信以为真的孙女士于次日上午向儿子指定账户汇去3.96万余元。当晚,孙女士与儿子网上聊天时,得知儿子从未向她要钱。
  公安环翠分局刑侦大队立案调查,动用技术手段查实嫌疑人藏匿在广西宾阳县。3月7日,民警赴广西排查23天,抓获陆某甲,陆某乙在逃。陆某甲落网后,自愿认罪并退赔全部赃款。同年10月,环翠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陆某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日前,陆某乙主动到广西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被移交给环翠警方。
  陆某甲、陆某乙交代,他们在网上购买木马程序,制作成链接网址,到各QQ群四处散发,冠以“同学聚会照片”名义诱骗他人点击。一旦有人点击,电脑就自动感染木马,QQ号码和密码就会被陆某甲、陆某乙掌握。之后,两人登录受害人的QQ号,冒充受害人向在线亲友“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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