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扶助金涨至每月500元
从今年1月起计算,涉及4万多人
2015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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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7月31日讯(记者 李钢) 失独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早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电视会议上就提出了上述目标。7月初在省政协组织的座谈会上,相关部门再次表示将提高标准。千呼万唤始出来!7月31日,省卫计委等部门正式对外公布:“失独家庭”扶助标准由之前的40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500元每人每月。
  自2008年起,我省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从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发放特别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从2014年1月起,我省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400元(国家标准:城镇340元,农村17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城镇270元,农村150元。
  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电视会议上,相关部门就提出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但相关文件一直没有出台。在7月初,省政协组织的相关座谈会上,相关部门再次表示将很快出台。
  7月31日,省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正式对外宣布该政策。通知指出,自2015年1月起,调整我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其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不分城乡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照现行规定分别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地要确保按照提高后的标准将扶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手中,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将适时对各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和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据悉,目前全省已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人群(女方满49岁的失独家庭父母)有40648人。这个特殊群体中的部分人员失去了再生育能力,一直没有走出失去子女的亲情阴影和生活困境,在生活保障、大病医疗、养老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一些特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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