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没有编外”不止于善后
2015年08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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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这场爆炸暴露了很多问题,“编内”“编外”消防员的差别化待遇理应算在其中。总说别让英雄流血又流泪,那些逆火而行的最帅身影,最需要的显然不只是公众感动的泪水,还应当有针对不公平现象的实质性改变。
  16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赶赴天津爆炸事故现场,在天津公安消防局开发支队,向在救援中牺牲的消防官兵和企业消防员遗像鞠躬致哀。李克强说,他们都是英雄,值得全社会尊敬,要一视同仁给予荣誉,一视同仁做好家属抚恤,“英雄没有编外”。
  短短的六个字,表达的是对遇难消防员一视同仁的尊重,也对善后工作提出了要求、做出了承诺。想想那些逆火而行的年轻人,他们从事同样的工作,冒着同样的危险,本就不该因为身份的不同,受到区别化的对待。而且,不仅仅是牺牲者,那些仍在消防岗位上工作着的人,同样有权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事实上,之所以总理会强调“英雄没有编外”,就在于本次爆炸事故中,对待不同身份的消防员,确实存在着差别。比如17日上午的新闻发布会,公布的遇难者既包括公安消防员,也包括天津港消防人员,而在前几次新闻发布会上,身为企业员工的后者并没有出现在通报中。而据媒体报道,在事发后的前几日,现役消防员的家属有专人负责接待,企业消防员的家人却没有得到同样的对待。正是这些显著的差别,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以及对差别化待遇的忧虑。
  尽管总理的那句“英雄没有编外”,让人们对爆炸事故善后工作的公平公正充满信心,但这毕竟属于“特事特办”。因为按照现行的法规,即便都被追认为烈士,现役消防战士的遗属也要比企业消防员的遗属多一份“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前者如果被追授荣誉称号或立功,一次性抚恤金还将按比例增发。
  而且,不仅仅是身后的抚恤,消防员生前的待遇同样也因身份不同存在差异,事故善后处理可以特事特办,但“编内”“编外”导致的不公,则是更应该解决的问题。就像遇难企业消防员的家属所描述的,消防员不光存在现役和非现役之分,在企业消防员内部也分“合同工”和正式工,前者工资标准更低,而且只有“三险”,甚至连工资都是现金发放。而很多时候,工资待遇恰恰是衡量劳动者职业尊严的主要标准。
  按理说,从事同样的工作,理应享受到同样的职业尊严以及同等的工资待遇,今年四月中办国办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还重申了同工同酬的原则。如果说天津这场爆炸暴露了很多问题,那么“编内”“编外”消防员的差别化待遇理应算在其中。我们总说别让英雄流血又流泪,那些逆火而行的最帅身影,最需要的显然不只是公众感动的泪水,还应当有针对不公平现象的实质性改变。尽管差别化待遇的成因很复杂,但总理那句掷地有声的“英雄没有编外”,实际上已经给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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