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息公开防范“次生舆论灾害”
2015年08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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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已经5天了。面对这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中央的态度是明确而坚决的,严查严办是确定无疑的。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这样的大案都要一查到底、公开处理,还有什么必要对一起安全事故有所保留和隐瞒?又怎么可能“官官相护”?
  只是,这起事故的处理难度,显然超出了我们的经验。无论是救援人员,还是采访记者、化工专家都承认,天津港“8·12”特大事故的燃爆现场具有高度复杂性。越是复杂,越容易引起舆情的关注甚至揣测,公众对事故信息的需求,是与事故的严重性和复杂性成正比的。越是严重复杂的事故,越应该公开透明地发布信息,否则就容易发生“次生舆论灾害”,造成舆论上的被动,恶化事故处置的舆论环境,甚至给救援、调查、善后等实际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应该坦承,作为权威信息的提供方,政府部门总想在把情况搞清楚、把证据搞确凿后再向公众发布信息,这与公众特别是舆论对事故信息的急切需求有明显落差。这个时候,最需要的是相互理解:政府要充分理解公众的信息需求,尊重公众特别是事故中受伤害人及其亲属的知情权,随事故处置进程及时发布信息,坚决改变那些已经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旧做法;公众舆论对政府的谨慎和郑重其事也应给予理解,一味的质疑和否定并不是一种理性的态度。
  事故具体原因调查难度大、需要时间长,并不意味着一切都可慢慢来。有些情况,如涉事企业是否违规违法、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是否到位等,是可以较快查明的,这就不能等。当然,政府所提供的信息和对舆情的回应,应当以实事求是、经得住考验为第一要求,不能迫于舆论压力而仓促言事。政府希望发布的、老百姓希望了解的,都应是负责任的、经得起检验的信息。
 (摘自《人民日报》,作者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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