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16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各县
个人办企业能在当地注册了
2015年08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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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8月17日讯(记者 于伟) 今后个人独资办企业,在当地县级工商部门就能办理注册手续了。日前,济宁市下放16项行政审批事项,将市工商局“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16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各县(市、区)实施。 
  “原来有些审批事项,各县市区不能办理,就得来济宁城区,比如像微山等地申请者,可能需要跑好几趟,不仅增加了企业成本,效率也不高。”济宁市审改办工作人员表示,行政审批下放,实现属地管理。今后的改革重点会在服务质量及时效上下工夫。 
  据介绍,本次公布的市级行政审批目录,保留行政审批31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0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8项。 
  除了下放和调整18项行政审批事项,并承接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5项,这也意味着,“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涉外涉港澳台养老机构、省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许可”、“华侨回国定居条件审批”均能在济宁完成行政审批。 
  同时,还将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包括“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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